在全省上下隆重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省法院邀请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英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齐聚南京,交流经验,畅谈体会,共同回顾全省法院走过的三十年改革开放光辉历程,展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美好前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特摘登部分代表的发言,以飨读者。
参加座谈会的英模集体代表、个人代表名单
1、英模集体代表:盐城市中院院长徐清宇、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刁海峰、江阴市法院院长郑元、通州市法院兴仁法庭庭长周锦明、溧阳市法院院长武宝林、张家港市法院院长张玮、新沂市法院院长梁冰、连云港市中院审管办副主任王绪凡。
2、英模个人代表:省法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武崇贞、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庭长高伟、海安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张贤儒、泰州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炜、英模罗学文儿子建湖县法院罗海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苹、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吴猛、铜山县法院院长蔡可勇、洪泽县法院党组成员张贵银、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副院长郭祝山、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代院长王燕仓、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前洲法庭副庭长徐琳、常州金坛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昌大、连云港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相旭东、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庄金奎。
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 徐清宇
三十年来,盐城中院坚持服务建院,管理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从起初每年仅受理50余件案件增加到现在年均受理5000件案件,制定出台了200余项管理制度,实现了从单纯办案向服务大局的转变,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三十年来,盐城中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诸多荣誉,并涌现出以“全国法院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江苏十佳法官”、“江苏十大杰出卫士”等一批先进个人和优秀群体,展示了盐城中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希望更在未来。面对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面对法院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盐城中院将视荣誉为压力,自我加压,开拓奋进,勇于创新,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打造服务型法院;更加关注民生,打造民本型法院;更加注重审判管理,打造公正型法院;更加注重法院改革,打造创新型法院;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打造素质型法院。努力为推进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 刁海峰
民一庭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等荣誉,回顾三十年的征程,民一庭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民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在改革与创新中,民事审判构建了和谐司法的格局。在教育与管理中,民事审判具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与推动社会科学发展对民事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事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民事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在新的形势与挑战下,民一庭要继续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继续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继续做好民事审判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
江阴市法院院长 郑 元
伴随着江阴的发展,江阴法院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也不断发展。法院队伍由改革开放之初的30多人成长壮大到现在的190人,从原来没有一名法律本科生到现在本科以上学历达92%,硕士法官比例超过35%。法院四次移址、三次新建,每一次迁移都是一次物质装备的大改善。
三十年的发展变化,江阴法院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和人大的支持监督,才能使法院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只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才能使法院工作有作为,有地位、有权威;只有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只有始终坚持不断创新,法院发展才有活力,法院工作才能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未来的法院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江阴法院下一步工作将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即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两个重点。抓好三项特色工作,即青少年维权工作,优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优化四项机制。即优化审判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提升五项水平。即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司法为民的水平、维护公正的水平、化解矛盾的水平和创新发展的水平。
溧阳市法院院长 武宝林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法院”、“全省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院党组连续七年被溧阳市委评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将努力抓住一个中心,建好一支队伍,深化一项改革,推进一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抓住一个中心就是要抓住法院审判工作这个中心;建好一支队伍就是要把法院队伍建设成为学法有成、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战斗集体;深化一项改革就是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全面落实;推进一项建设就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一个目标就是要实现“全国优秀法院”目标,使法院早日跨入全国法院系统先进行列。
张家港市法院院长 张 玮
在张家港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张家港法院也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发展。法院从1978年的24人发展到现在拥有在编干警169人,审判人员本科学历达100%,研究生超过20%;从一年审结案件不到400件到年收案超万件;从只有13间办公房到现在拥有1.8万平方米现代化办公和审判用房。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等殊荣,多次被省法院记功授奖。
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引入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模式。在谋划下一步发展规划中,我们提出要把法院打造成“六有六精”的现代化法院,即一有精神法宝,二有精英队伍,三有精品案件,四有精到服务,五有精细管理,六有精良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基层法院科学方阵的第一方阵。
新沂市法院院长 梁 冰
由于改革开放,法院事业掀开了崭新的一页。改革开放是一个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正视工作挫折、不畏工作困难,事业才能取得成功。始终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是法院事业不断发展的坚实基础,只有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注重司法的实际效果,法院的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法院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彰显。
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将突出抓实“三个建设”,以弘扬“法院精神”引领法院建设,以坚持“规范司法”促进法院建设,以争创“全国一流”推动法院建设。事业发展,关键在人,要抓好法院工作,务必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不放松,做到“七要”,要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必须”;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构建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强化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省法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 武崇贞
我已经离休多年,回想三十年前,改革开放初期,法院系统人才青黄不接。当时,省法院机关干部人数只有50多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可能还不到10人,法律专业毕业的就更少了。我们不等不靠,自己动手举办法律业余大学,培养司法专业人才。青年干警克服工学矛盾,以昂扬向上的进取精神,克服困难,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三十年后的今天,省法院系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经占总人数的84%以上,其中研究生、博士生占了18%以上。这些都是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现如今,我们离退休老干部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参加各项组织生活,参加各项的政治活动,党组负责同志还及时传达、通报重要会议精神和法院的改革发展情况,使我们始终感受到党的温暖、党的恩情。
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 吴 猛
我的成长,离不开省、市两级法院的关心培养,同时也伴随着法院司法改革的进程。法院开设的法律课程培训,让我考完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法院开考竞争制度,让我有机会参加了审判长竞争选任,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获得第一批任命的审判长……
结合我的成长历程,我深深体会到法院司法改革三十年,虽然经历了风风雨雨,但是改革的成果是巨大的,成绩是主要的,意义也是极其深远的。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在新的岗位上,我一定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成绩已经过去,我要用一个典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团结班子,形成合力,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坚持用“三个至上”引领大家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好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铜山县法院院长 蔡可勇
1982年,我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庭长逐步走上基层法院领导岗位。2002年12月,我由沛县法院副院长调任睢宁法院院长,在四年多的时间里,把一个贫困地区基础薄弱的落后单位逐步带到了全市、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连续三次荣获“江苏省优秀法院”称号。2007年3月调入铜山法院,调动全员干警积极性,发挥主动性,法院现在各项工作赶超先进,出现了蒸蒸日上的局面。我个人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法院院长、荣立一等功等荣誉。
多年工作实践让我感受到,要想取得发展进步,个人在政治上要有抱负,单位发展要有高远的目标。创新是解决前进中困难和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没有创新就不能快速进步。这些年,我在睢宁和铜山推行了法官助理制度、信访信息预报备案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和执行案件长效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工作机制的措施,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面对压力和责任,我将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司法能力,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活动中再创佳绩。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代院长 王燕仓
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在组织的培养和周围同事的鼎力支持下,先后在民事、商事、涉外和知识产权审判岗位上得到了锻炼,先后获得省“三八”红旗手、省十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等多项荣誉,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
结合二十年的工作经历,我有这样的感受,持之以恒,勤奋学习;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牢记宗旨,廉洁执法。现在我的工作发生的变化,身份的转变让我对新的工作环境、面临的新的问题产生了新的思考与安排。在新的岗位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要重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坚持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积极引导干警端正思想,转变作风,踏实工作,诚信办事。
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副院长 郭祝山
改革开放30年,我与广陵法院共成长,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庭长、副院长,见证并参与了法院是如何不断前进的,同时也与法院同呼吸、共命运。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副院长,要想适应时代的要求,就必须解放思想,不断开拓新思路,学习新知识,探索新对策,以实际行动再创新佳绩,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伟大目标服务,为实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强化学习意识,做勤于学习的表率;强化宗旨意识,做司法为民的表率;强化风险意识,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强化责任意识,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强化廉洁意识,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金坛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金昌大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我们的工作主要面向农民、农村,执行案件的主体又大多是农民、个体私营业主,经济纠纷产生的原因往往表现为非纯经营行为所致,因此在办案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时也非单纯的给付义务,常常要做到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因此,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善于树立新的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律树立起权威。
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努力做到“四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把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把中国国情作为推进法院执行改革的基本依据;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根本保障,确保执行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协调发展。
沭阳县法院副院长 庄金奎
1994年,我通过招考到法院工作,先后在法院多个部门的不同审判岗位上工作过,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开放给我和法院带来的巨大变化。
基础从无到有。从送达一个案件就是一天,到六个人民法庭全部完成改扩建,达到了“建设规模化、审判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办公现代化”的要求,建设了“省最佳人民法庭”。电子签章、网络监控等设施的投入使用,使审判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司法审判从量到精。从个人收案,先审后立,审执不分,到规范化管理,把结案的动态平衡和提升案件质量结合起来,通过引入审判管理这一全新理念和模式,为司法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队伍管理从松到紧。进入制度的放开,教育培训的快速发展,为法官提供了多种机会,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本科、研究生,学习让我提升了专业背景和法律素养,为我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参加法院工作15年来,我办理案件1800余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先后被评为宿迁市“十佳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并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