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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和保护震区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3 点击数:1916
“5·12”大地震,使灾区文化系统人员财物损失惨重,设施设备遭受重大破坏,文化遗产资源严重损毁。日前,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人员就灾后文化遗产设施修复、重建及传承恢复规划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规划建言献策。 羌族文化遭到毁灭性打击 据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5个受灾省、直辖市的文化设施设备损毁导致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十几亿元。地震也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严重损失,其中包括39项国家级项目、141项省级项目、256项市级项目、553项县级项目。四川省共有117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伤亡,其中遇难12人,受伤105人,全省上万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被毁,上千份珍贵音像资料被破坏,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11个民俗博物馆严重受损,绵竹年画传习所全部毁灭,陕西省共有汉调桄桄、凤翔泥塑等28项国家级和省级名录项目受损,涉及数百件珍贵实物;甘肃省共有65136件珍贵实物和8000份珍贵资料受损。 震情最严重的北川、汶川、茂县3个县是羌族聚居区,地震使羌民族文化遭到近乎毁灭性打击,羌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全被掩埋。四川省羌族地区的碉楼、吊脚楼垮塌损毁,汶川的萝卜羌寨、茂县的黑虎羌寨、理县的姚坪羌寨、北川的上寨子沟等羌族风格独特的羌寨受到毁灭性破坏。甘肃省文县的12个山寨以及藏族支系白马人聚居区独具民族风情的古宅、碉楼全部受损。 来自灾区的茂县文化局局长杨成立、北川县文化局副局长林继忠表示,灾区的文化工作目前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困难,还缺乏进行工作的最起码条件。 而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具有不可再生性,一经消失,不可再生,因此必须加紧组织抢救和保护。 重建羌寨仍可以保持其原生性 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震灾区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明确表示要保护好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的古老文化和文明,并就保护灾区的文化遗产、灾后文化重建等作了多次重要批示。 中央党校教授徐平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曾经在位于地震灾区的一个羌族村寨以人类学、文化学的方法进行过详细的考察,写作了博士论文并出版了一本专著,在最近的灾区重建工作中,他的研究引发广泛关注。他认为,灾区遭到大地震、大破坏,也带来了大机遇。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祁庆富援引云南丽江在大地震后当地民族聚居区成功修整并入选世界遗产的经验,认为羌族民族村寨可以重建,并且可以吸收有关经验教训,重建得更好,关键是要进行专项调查,认真进行规划、论证,有重点地恢复地标性的传统碉楼、索桥。他还建议文化部成立北川羌族研究中心等类似的统筹机构,把散落在个人、研究机构甚至拍卖公司的有关羌族的文化遗产收集起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资华筠认为,保持羌族村寨的原生态已经不可能,但是传续其原生性,使其具有“原汁原味”和原来的功用依然可以做到。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方李莉认为,重建羌族村寨应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在一起,首先必须尊重当地人的意愿,满足他们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的需要,并且与诞生文化遗产的自然环境相结合,做到“活态继承”。 加紧制定灾后文化重建规划 周和平说,文化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应该发挥平复心灵创伤的独特作用。文化部已经决定在灾区的45个县每个县派出一辆流动文化车,在1000户以上的受灾群众聚居区建一个流动文化站。中央财政也将拿出680万元人民币支持恢复灾区的文化工作。 周和平表示,文化部首先要为灾区文化部门创造条件尽快恢复工作,恢复工作后第一位的工作还是要保护好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支持他们尽快恢复传习活动。其次,要组织专家对严重受损的汶川、理县、茂县、北川等羌族聚集区的文化遗产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抓紧抢救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 周和平要求,有关省市文化厅局要抓紧制订本省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积极争取纳入当地重建规划。他表示,文化部将加大力度对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予以重点支持。还将组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专家组赴灾区指导工作,为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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