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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炮龙节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07 点击数:1886
日益被外界关注的“中国狂欢节”——宾阳炮龙节,最近收获喜讯:国务院近日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这个具有千年历史的民间民俗节庆活动名列其中。
炮龙节是宾阳县一带汉、壮民族文化融合共生的综合性民族民间节庆,包括游彩架、灯会、舞炮龙等活动,每年农历正月十一举行。这一节庆最早可追溯至宋朝,发展、形成于明朝,成熟于清末民国。它的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在民族文化、民间艺术、民俗以及手工技艺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炮龙节期间举行的舞炮龙,独具宾阳地域传统特色,极具刺激性,与全国其他地方的舞龙截然不同——这里的舞龙者身着舞龙裤,赤裸上身,却丝毫不惧万炮烧炸。整个过程贯穿着求乐、求财、求福、求平安、求吉祥等喜庆氛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心理特征,因而深受群众喜爱。 游彩架,是一种技巧与造型相结合的艺术形式,原称“彩飘”。游行的队列由彩色台架、舞龙、舞狮、彩灯、音乐柜等组成,队伍长达半里甚至超过一里。令人称奇的是,彩色台架上以数个孩童扮饰某一特定情景的形象造型,每人坐立于特制的手指或佩带的伞、扇、剑、弓、刀之类的小道具上,装配巧妙,神气妙趣。 灯会也叫灯酒会,是宾阳县壮族、汉族普遍流行的“添丁还愿”“求丁求财”的传统习俗活动,常常是以村屯或街巷为单位,上一年添丁的人家贡献一只大公鸡或一个大猪头,各家各户按人丁筹集资金,大家集中在社庙前庆贺添丁者,祝福求丁者,并由村老主持,商讨当年的农业生产,宣布村规民约。 据了解,宾阳炮龙节一直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保护和发展。1993年,宾阳县正式把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一定为“炮龙节”。2005年6月,该县将炮龙节列入旅游开发项目,全力打造宾阳县炮龙品牌。2007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炮龙节由过去民间零散组织转为政府组织引导。2007年1月,炮龙节被列入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前,宾阳炮龙节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炮龙节期间,彩架游行的彩架架数、游行人数越来越多,炮龙由原来的几条猛增到了几十甚至上百条。2006年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中华一绝”栏目对宾阳炮龙节作了专题展播。2008年“百龙舞宾州”炮龙节,首次唱响潘琦作词、徐沛东作曲、王宏伟演唱的《炮龙雄风》。当晚,130多条龙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观众超过20万人,他们大多来自宾阳周边县市,也有广东来的客人,一些外国游客也远道而来为炮龙助威。 中共宾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张昭平说,宾阳县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民俗风情精彩浓郁,民间文艺丰富,文化形式多样。炮龙节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宾阳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县委、县政府正对现存的大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以打造炮龙文化品牌为龙头,建设“三街一江”(即南街、三联街、外东街和宝水江)文化旅游一体化胜地,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推动宾阳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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