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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调整29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3-09 点击数:256

  新华网西安3月8日专电(记者 冯国)为适应社会发展和考古调查的新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周原遗址等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决定调整周原遗址等11处2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

  陕西文物资源丰富,尤其是以都城遗址和帝王陵墓为主的大遗址更是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陕西省政府决定调整周原遗址等11处2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得益于近些年来取得的最新考古工作成果,以便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新的指导性规范。

  根据文件要求,陕西省政府调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是位于关中地区的汉唐帝王陵园和古代都城遗址。它们主要包括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汉高祖长陵、汉武帝茂陵、唐太宗昭陵、唐高宗乾陵、唐睿宗桥陵、唐玄宗泰陵、西汉帝陵(汉惠帝安陵、汉昭帝平陵、汉元帝渭陵、汉成帝延陵、汉哀帝义陵、汉平帝康陵)、唐代帝陵(唐高祖献陵、唐中宗定陵、唐肃宗建陵、唐代宗元陵、唐德宗崇陵、唐顺宗丰陵、唐宪宗景陵、唐穆宗光陵、唐敬宗庄陵、唐文宗章陵、唐武宗端陵、唐宣宗贞陵、唐懿宗简陵、唐僖宗靖陵)。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责任,陕西省政府还要求所辖的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以及有关省、市部门,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出标志说明,以便做好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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